第一章 总则
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,特制订本制度。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。
本制度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
工作时间:
上午:8:30——11:30
下午:12:30——17:30
考勤管理:
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所有员工出勤、进出门必须刷卡。员工因公不能按时上班者,须提前经直接上级同意,并由直接上级通知前台备案。
上班未能按时到岗,同时也没有向直接上级请假者,60分钟以内记为迟到,60分钟以上记为旷工,员工旷工由前台秘书在当日10:00以前向该员工的直接上级确认后确定。逾期办理请假手续者须出示书面证明。
如果员工晚上加班过晚,第二天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,但是需要在当晚发E-mail给直接上级并抄送给前台秘书说明加班情况、工作时间、第二天确定的到岗时间和调整后的工作计划安排。对于承诺不能履行者,将取消其弹性工作的资格,直到其纠正自己的行为为止。
公司统一由前台秘书负责监督刷卡和核实考勤记录。
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,不得虚报、漏报。
公司员工必须亲自刷卡,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,一经发现,双方均按照旷工处理。
如私自更改考勤记录,则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工作卡不得转借公司以外的人,如果公司员工因转借而造成了公司及个人财产的遗失和损坏,该员工需做出相应赔偿并视情节的严重性由企业管理部给予处分。
考勤报表分为周、月、季度三种,由前台秘书在相应的时段做出,其中应包括:部门名称、员工姓名、应出勤日、实出勤日、加班时间和次数、请假天数、出差天数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次数、因私外出次数。
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。旷工半天扣发日工资的100%,旷工一天(含)以上,每日按日工资的200%扣发工资。当月满勤者,给予全勤奖50元。
第三章 外出管理
公司员工因公外出,应在前台填写《人员外出登记表》。
公司员工外出后当天不能返回者,应事前经直接上级同意,并通知前台秘书。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向直接上级请示,在次日上班后须及时与前台讲明情况,经直接上级核实方可。
如经确认,员工未经直接上级批准,外出后当天没有返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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