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纯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
甲方: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人事劳动服务中心
乙方(个人姓名):
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,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乙方因辞职、辞退、自动离职、除名、未就业,人事档案委托甲方管理,管理期限为 年 个月,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二、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档案保管费每月 元,共 元整。缴费方式:协议签定后支付保管费的全部。
三、在本协议期间,乙方如符合恢复干部身份的规定,乙方提出申请,甲方办理报批手续。
四、本协议生效后满一年,甲方可为乙方办理出国(境)政审。
五、本协议期满可续签。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办理续签手续的,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的责任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甲方: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人事劳动服务中心 乙方:
(盖章) (签章)
地址: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安平路1号楼 地址:
邮编:363105 邮编:
电话:6856330 电话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单纯保管档案人员情况表
姓 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年月 | | 档案号 | |
别 名 | | 学历 | | 职称 | | 婚否 | |
参加工作时间 | | 政治面貌 | | 原工作单位 | | ||
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| | ||||||
简 历 | | ||||||
辞职原因及 去向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