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人喷饭的美国法律

wfw007 发表于: 2008-10-30 16:36 来源: 扑奔PPT网



美国联邦法律规定:
   1)不得与豪猪发生性关系。(谁敢啊?)
   2)每周四晚6:00后不得放p。(以后还真要小心了,别一不留神坐牢还不知为啥?)
   3)任何人不得销售其子女。(好象中国也不许吧?)
   阿拉巴马州:
   无论任何时候,将冰激凌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。(有病啊!)
   阿肯色州:
  男性可以合法殴打其配偶,但每个月最多一次。(估计很多暴力倾向的兄弟知道了一定想移民阿肯色了,可也有例外的呀!克林顿就是阿肯色的前州长,咋老被希拉里扁呀?)
      夏威夷州:
   不得将谷物放到耳朵里。(神经病,以为偷太空种子呀!)
   印第安纳州:
   1)任何年满18岁的男性,若与17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,而且当时她又没穿鞋袜,那将判重罪(兄弟们千万注意了呀!别全脱了!)
   2)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。(活活气死咱祖聪之前辈呀!)
   爱荷华州:
   1)任何只有一只上臂的钢琴演奏者必须免费演奏。(严重歧视残疾艺术表演家)
   2)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场所与女性接吻。(接吻和胃有关系吗?男性胃癌晚期患者的福音。)
   纽约州:
   1)不得仅为娱乐而将球砸向他人脑袋。(谋杀可以不?真的脑子进水了!)
   2)10:00以后不得穿拖鞋。(光脚吧!)
   新泽西州:
   凡谋杀时不得穿防弹背心。(管得着么,警察这么没自信!)
   北卡州:
  任何一位未婚男性与一位未婚女性,如果在任何旅馆或汽车旅馆登记为已婚,那么他们算合法夫妻了。(想带小蜜开房的兄弟们千万别去那州啊!)
   宾西法尼亚州:
   不得在浴室唱歌。(难怪在宾大商学院的同胞不会k歌)
   南卡州:
  仅在每周六,男性被允许在法院的门前台阶上合法殴打其配偶。(这是啥规定啊,够郁闷ing!)
   优他州:
   1)不喝牛奶违法。(喝不完援助非洲难民啊,干嘛为难自己!)
   2)不得在正在执法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后座上ML。(这好理解,怕病人看见血管爆裂嘛!嘿嘿

大家对 令人喷饭的美国法律 的评论
chenyouquan 发表于 2008-10-30 19:30:06
还真搞笑,不会是翻译有偏差吧。
johnwood 发表于 2008-10-31 07:58:12
如果从一个州搬到另一个州就得小心了,弄不好就犯法了,因为各州法律不一样
gaofeng1026 发表于 2008-10-31 09:08:57
严重怀疑是翻译的偏差
扫把着火的女巫 发表于 2008-10-31 11:30:08

QUOTE:

原帖由 gaofeng1026 于 2008-10-31 09:08 发表
严重怀疑是翻译的偏差
我也是这么怀疑的
秋秋08 发表于 2008-11-01 15:14:32
很变很强大~~~~~~~~~~~~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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